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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法院拥军优属服务延伸拓展务实高效

邓州市法院拥军优属服务延伸拓展务实高效

来源:中国双拥杂志 

2023-09-28 11:02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以及有关部门和驻邓部队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融入双拥工作大局,不断拓宽双向交流阵地,完善新时代双拥工作机制,优化“诉内维权、诉外服务、双拥共建”的“三项服务”拥军工作体系,从应征入伍、役前教育及退役返乡“全链条”司法服务,切实维护军队、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走出了一条军地融合发展、共建共赢的新路子,构建起畅通、有序、互动、高效的司法拥军新格局,为新时代强军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和保障。2019年以来,邓州法院共办理涉军类案件和事件共计200余件。2017年被河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2023年被南阳市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自2019年以来连续被评为“邓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先进单位”。

全员参与,助推爱国拥军工作全方位开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邓州市作为兵员大市,据统计现役及退役军人达53000名左右。为做好爱国拥军工作,邓州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发扬邓州“全国双拥模范城”的优良传统,守正创新,主动作为,建立长效机制,展现应有的责任担当。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双拥工作当“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爱国拥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坚持靠前指导,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细化责任分工。出台《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双拥工作清单,积极推动构建党组统一领导、庭室分工负责的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其中2016年依法协助人武部处理收回租赁军产房屋难题,最终29户商户均按时搬出。

源头预防,推动军人军属纠纷风险防治更精准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扎实开展“前端”改革,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做实指导村委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涉军案事件调解工作,坚持指导前移,以非诉引导、联合调解,将矛盾解决在当地,消灭于萌芽。二是及时答复问询。通过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开设涉军维权服务热线,专设“涉军维权窗口”、向入伍新兵发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联系卡”等方式,针对军人军属的法律问题及时答疑解惑。三是开展普法宣传。组建“军•法服务队”,设立“邓州市人民法院驻编外雷锋团宣教基地”,近三年组织开展入伍前法治一堂课、送法进军营、法官宣讲团、“双拥法规宣传月”暨“军人权益保护”主题宣传月等活动12场,赠送法律书籍、发放宣传册1800余份,引导在矛盾发生初期正确应对、提前化解。

军地联动,锻造“钢铁长城”的坚强司法后盾

一是军法共建常态化。建立会议联络制度,主动与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沟通联系,研究部署双拥工作任务,并设立联络员,确保信息及时共享。建立多元沟通机制,在驻地部队挂牌成立“邓州市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工作站”,着力解决驻地部门及官兵面临的问题,形成双拥工作合力。坚持多方联动发力,定期组织会议活动,共同研判涉法涉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利用审判大数据及时反馈,掌握好涉军维权案件动态,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二是司法拥军常态化。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加强与党委政府等部门沟通,通过信息反馈、案件协调、共同接访、业务交流,全面掌握动态情况,以“上下贯通、部门支持、军地配合”的联动机制,及时解决部队官兵的生活帮扶,预防、排查、化解涉军苗头性纠纷,同时优化审判人员配置,提升涉军审判业务水平,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相关犯罪,为部队和军人军属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司法服务。三是关爱退役军人常态化。认真落实政策,加强关爱服务,健全法院工作人员涉军人军属台账,建立日常联系群。2000年以来,共接收退转军人19名,目前在职退转军人23名,退休干警52名。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复转军人评选表彰活动,调动工作积极性,在晋级晋升过程中坚持政策倾斜,先后为在职军转干部晋升职级30人次。

延伸服务,夯实司法服务爱国拥军的工作基础

一是畅通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坚持服务关口前移,开辟“军人直通车”诉讼绿色通道,设立导诉员,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指导。对涉军案件即时受理立案,并做到优先调解、审结、执行。积极协调为需要的涉军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对符合条件的涉军当事人落实诉讼费用减缓免政策,让军人军属感受到司法温度。三年来,共落实缓减免诉讼费17件1.3万余元,为8件11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二是促进涉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多元解纷队伍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参与纠纷调解,依法选任军人、军属5人担任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与庭审活动,深入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在法院成立老兵调解室,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解纷资源,及时将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心理危机干预等融入调解过程,同时法院提供调解指导、裁判指引,衔接立案等工作,及时就地化解涉军矛盾纠纷。在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各乡镇挂牌成立全覆盖的涉军维权巡回办案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每月召开涉军联系会议,及时为退役军人、军人军属提供纠纷调解、巡回审判等涉军维权“一站式”司法服务,并进行法律咨询、政策宣讲、涉军类案件甄别及办理、事后回访和资料汇总等具体事务的协调对接。三是助力畅通维权最后一公里。建立涉军案件台账,对于所有涉军维权案件,要求主办法官在案件办结后,及时跟踪回访,了解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并适时跟踪督办。严格落实“两提示一敦促”工作机制,做好审执双向沟通,确保胜诉涉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同时,对涉案的军人军属及退伍军人,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理由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向当事人释明,主动开展判前讲法、讲理和判后答疑活动,认真解答当事人的疑问,消除其思想疑虑。三年来,共回访当事人28人次,收到部队、官兵及家属感谢信、锦旗等11件(幅)。

务实高效,助推涉军维权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一是选优配强审判团队。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经验丰富、作风优良、有从军经历的业务骨干,充实涉军案件审判队伍,成立“涉军案件合议庭”“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和“老兵调解室”,通过规范化、专业化集中统一审理,提升庭审规范化水平和庭审驾驭能力,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推动案件质量的提高。二是严格流程节点管控。就涉军案件在立案审批材料和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上分别标记,分节点细化涉军案件立审执工作流程,落实涉军维权首接负责、立审执节点负责“双负责”机制,将涉军案件纳入重点督办案件进行管理,对未落实优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提醒。对执行案件实行执行局长负责制,坚持“专案专办”,确保执行快捷到位。三是加强审判权制约监督。对涉军案件全部纳入“四类案件”监管范围,主管院长和庭长严格把关。将涉军维权案件纳入重点评查体系,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效、以评促质,倒逼法官提升案件质量。针对涉军案件出现的新问题,通过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委会进行把脉问诊,统一规范类案审理思路,提高案件质量。通过强化自我约束与内部监督,完善错案追究制,压实涉军案件办理责任,有效防止涉军案件“带病出门”,努力让涉军维权案件的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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