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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的“加减乘除”

宜兴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的“加减乘除”

来源:中国双拥杂志  |  作者:王建伟

2023-04-28 10:53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爱退役军人、把广大退役军人工作和生活保障好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解决退役军人急难愁盼,兜牢民生底线,宜兴市围绕医疗保障工作进行了探索实践,成效显著。

宜兴市现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42000余人,其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5600余人,重点优抚对象1700余人。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以来,宜兴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宗旨,紧紧围绕“看得起病、因病止贫”工作目标,政府带头积极主动作为,引导社会各界合力共为,在“政策制定、机制优化、资金投入、就医问诊、保险保障、困难救助”等6个方面集中发力,相关做法可概括为“加减乘除”。

在上级医疗保障政策上做好加法。在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享受普惠性医疗保险,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享受统筹医疗管理,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及部分烈士子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全额资助和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再做加法。1.出台《宜兴市关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的实施办法》,覆盖全市17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宜兴市财政每年门诊补贴支出约80余万元,医疗结报支出约40余万元,政策推行4年来,财政增加投入500余万元。2.实施“阳光关爱”保险项目。按330元/人/年的标准,为全市7000余名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部分困难优抚对象购买“阳光关爱”保险。自2019年实施以来,宜兴市财政每年出资230余万元,理赔4200余人次,理赔金额达900余万元,财政增加投入910余万元。3. 设置退役军人医疗补助专项资金。宜兴市财政每年定额下拨200万元专项医疗补助费用,用于补助全市因重大疾病、遭遇突发性灾害、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4年来,增加财政投入800万元。4.提高优抚对象体检标准。主动调研体检项目价格和优抚对象需求,将省定300元/人的体检费标准提高至500元/人,增加了CT检查等实用体检项目,市场价值实际超过1000元/人。

在个人医疗费用承担上做好减法。医疗费用是检验医疗保障工作好坏的直接体现,也是优抚对象最关心的切身利益。因此,让优抚对象“看得起病”、减少医疗费用负担是宜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重要目标,《宜兴市关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的实施办法》规定全市重点优抚对象享受500元/年的定额门诊补助,在全市12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基本医疗费剩余个人自付部分,市财政按50%比例再次进行补助。“阳光关爱”保险项目实行“零门槛”赔付,年度住院个人支付部分累计最低补助30%,最高补助限额3万元,首次诊断为65种重大疾病的可一次性赔付1.5万元。为直观体现医疗费用减少效果,举例说明一下:在乡两参人员沈某,参加了居民医保,2022年6月因患肠癌住院24天,医疗费用总额达7.2万元,除居民医保支出2.8万元外,其因重点优抚对象身份,直接享受医疗救助1.8万元,医疗结报0.4万元;又因政府为其购买了“阳光关爱”保险,住院补助理赔0.84万元,首诊重大疾病理赔1.5万元;合计享受结报、救助、理赔金额7.34万元,最终这次住院个人没有支出,还得到了救助。

在统筹社会各界合力上做好乘法。统筹政府、公立医院、国有保险公司等作用,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为优抚对象提供医疗保障利好。1.公立医疗机构推行优先挂号检查。根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现、退役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的法律规定,在宜兴市人民医院试点现役、退役军人优先挂号检查,在导医台设置“现、退役军人专用窗口”,现、退役军人持有效证件在该窗口进行人工挂号,由导医台通过电话、内网等方式,推送至相关科室直接排在第3号,实现优先挂号检查。2.国有保险公司推出优惠产品。2022年,促成中国人寿宜兴分公司面向全市70周岁以下退役军人及配偶推出“荣军保”保险产品,该险种可“带病投保”,且退役军人配偶无需购买也可享受50%的保额,涵盖疾病和意外两大类九大责任,保费为退役军人300元/年,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255元/年,并鼓励各镇(街道)为优抚对象承担保费。推行一年多来,已有1739名退役军人购买,理赔332人次,理赔金额达50余万元。3.“宜兴荣军联盟”推广优待做法。2021年3月,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宜兴荣军联盟”,深入挖掘社会化拥军潜力,构建拥军新模式。发挥联盟成员单位中2家民营医疗机构——九如城康复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社会化拥军作用,推出退役军人优先挂号、就诊,检查、诊疗费用减免等优先优待政策,成为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的有效补充。经统计,截止2023年3月,共有4700余名退役军人享受优待服务,减免相关费用约203万元。同时,鼓励“宜兴荣军联盟”21家成员单位在每年八一春节前夕,走访慰问重症、慢性病等困难退役军人,标准不少于1000元/人/次。荣军联盟成立以来,共走访慰问200余人次,慰问金额20余万元。4.“宜兴市退役军人爱心互助中心”推动救助解困。将民政局成立的民办非企业组织“宜兴市伤残军人爱心互助中心”变更为“宜兴市退役军人爱心互助中心”,扩大救助范围,增加募集功能,并实体化运作。每年中心通过定向募捐、社会资助等方式,募集资金不少于50万元,用于帮扶援助全市退役军人医疗特困对象,最高援助标准5000元/人。

在简化流程优化机制上做好除法。通过改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作风、在医疗机构引入竞争机制、运用信息化技术等,破除机制阻力,消除流程障碍,提升优抚对象就医体验。1.一窗式办理。在各医疗机构设置专门窗口,保险公司专人进驻,优抚对象出院结算时,可以直接办理居民医保、“阳光关爱保险”“荣军保”等结报项目。2.上门式服务。择优确定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全市二级以上医院作为优抚对象体检单位,优抚对象持统一制作的体检卡,自选一家医院免费体检,推动医院在提高体检标准的同时,推出上门接送、专人导医等服务。3.信息化赋能。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人社、医保查询一体机,接入数据专线,受理优抚对象申请救助、结报费用等,可直接查询参保情况,免除提供相关资料。

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起点,保障水平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接下来,宜兴市将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建立市外专家网上不见面会诊等机制,让优抚对象享受更多优质医疗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优抚对象。

(作者系宜兴市退役军人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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